3月以来,县残联深入各乡镇开展残疾人托养对象前置评估工作。
据了解,残疾人托养对象必须是具有本县户籍,处于就业年龄段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优先倾斜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的低收入家庭。此次入户评估主要是根据乡镇前期初筛上报的拟托养人员名单,逐户实地上门、邻里走访、交流交谈,了解拟托养对象的生活能力、认知能力、沟通能力,并一一建立台账。
评估结束后,县残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符合条件且有托养意愿的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为他们提供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工疗娱疗、心理疏导、职业规划、引导社会参与等服务。
建立档案
(二审:杨 红 监审:袁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