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县三级联动办组织城管、自然资源、住建、住房保障中心等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36人,对桃花江镇步行街C6栋地段43间违建房屋进行了拆除,拆除面积2843平方米。
据了解,该违建房屋建设于2005年,建设单位陆续将该房屋出售给34户业主,作为商业门面、仓库、车库等使用。随着城市的发展,该房屋已严重影响了该区域的消防安全和我县的文明创建工作。为此,县城管执法局依法对该房屋的建设单位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并会同各相关部门积极做34户业主思想工作。截至目前,这34户业主均已同意配合政府拆除违建,并通知业主提前将违建内的物品进行了清理。
在拆除现场,工作人员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围观群众,指挥调度机械设备进场作业,出动洒水车同步进行洒水除尘作业,随后将建筑垃圾统一进行了清运,一旁围观的居民夸赞道:“拆完这个违章建筑,小区变得更敞亮、干净了,看着心里都舒服!”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对各老旧小区开展全面摸排,对影响消防安全、文明创建、市民出行的各类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积极营造文明、靓丽的人居环境。
(二审:莫 斌 监审:卢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