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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止纷争 司法便民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02-24 09:14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钟艳林 吴江柱 浏览量: 【字体:

2月22日,一场春雪让室外天寒地冻,而此刻躺在家中的桃花江镇桃谷山村村民文某心头却是暖意融融。

事情要从一个多月前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2022年1月10日22时,胡某驾驶小型轿车与文某搭乘的一辆二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文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后,文某因胫骨平台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构成十级伤残。事后,双方因赔偿金额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文某便口头委托儿子与肇事司机一起到桃江县司法局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接到申请后,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经向双方具体了解情况和诉求后,调解员在双方之间反复协调沟通,引导双方就事说理,并就本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赔偿标准做了解释。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反复调解,并通过电话与文某本人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即由胡某一次性赔偿文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62000元。考虑到本案赔偿数额较大,而当事人文某又未出具书面委托书,本着对双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调解员认为该协议由文某本人亲自签署比较稳妥。于是,调解员带上打印好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冒着严寒,驱车来到桃花江镇桃谷山村,在文某家中双方当事人签署了协议并当场付清了赔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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