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座谈会照片 蔡颖摄
“参加一轮巡察的经历,终身受用”“参加两个多月的巡察工作,我提升了政治素养,增强了工作本领和纪律意识”抽调干部符星、彭婕在近日召开的桃江十三届县委巡察抽调干部第1次座谈会上如是说。
近年来,为有效破解高素质巡察干部抽调难的问题,桃江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陆续出台并执行了《关于巡察抽调干部的暂行办法》《加强巡察干部抽调与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选配新提拔干部及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
桃江县委把巡察工作作为培养、锻炼、考察干部的平台,《关于选配新提拔干部及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新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原则上应到巡察岗位接受锻炼,参加一至两轮巡察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巡察办每年初函询相关单位选派干部接受巡察锻炼时间段安排,明确年度选派单位及相应选派名额。同时,加强对抽调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对不能胜任的,由县委组织部函告退回并重新选派,巡察工作期满后对其现实表现作出鉴定,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及干部所在单位并存入其个人档案。对同一年度选配参加两轮(半年)以上巡察的干部,适当安排评优指标。对如实报备干部信息、按要求选派干部参加巡察工作的情况,纳入县委管理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
据了解,桃江县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授权4个巡察组,共选配干部33人。抽调22人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7人、优秀中青年干部11人,他们在抽调期间以卓有成效的工作,高质量完成了巡察任务。
桃江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组织抽调巡察干部座谈会,听取参加巡察工作体会、认识、感悟和收获,并收集意见建议,有利于进一步做好兼职巡察干部的选配、管理、培养、考察,有效破解高素质巡察干部抽调难,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二审:易如冰 监审:卢 岩)